关于领取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自11月1日起,至11月4日,下列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51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10月31日
附名单
袁玮薇 徐晓敏 谢洁楠 鲍洋熠 刘佩红 鲍佳静 朱瑾丽
林 洁 胡巧露 邬娇渊 边珊珊 林飞元 张 萍 付璟璐
沈超玲 应含露 丁姿伊 董昱含 金舒蓉 周紫薇 张思师
刘 贤 江晓丽 褚佳柯 郑茜匀 张译尹 张倩倩 蒋恩盐
罗信慈 李 敏 郑清晰 胡馨尹 屠嘉妮 王自欢 赵 丹
徐洁颖 沈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