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精神,现就我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人应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石嘴山市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申请,宁夏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在石嘴山市按级别进行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由市教体局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由县(市、区)教体局负责。
二、工作安排
1.发布信息,宣传阶段:4月20日至27日。
2.网上报名阶段:4月28日至5月5日。根据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3.现场确认阶段:5月7日至5月8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地点: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14房间(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87号)。对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教学能力测试阶段:5月16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体检阶段:5月18日至22日。师范类及通过教育教学测试人员自行到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市教体局人事科领取)
6.材料上报阶段:5月28日至6月2日市教体局上报材料。
三、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户籍或工作(学习)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户籍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就业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录用手续的复印件(其中,在职在编教师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写明任教年级、科目及任教年限);在企业就业的提供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新版身份证要求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
6.宁夏理工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和证明材料各一份;
7.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语文学科必需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9.全日制往届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10.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非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类专业毕业(含二次学历)人员,须提供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成绩在3年有效期内);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
1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3.一寸彩色照片三张(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
咨询电话:0952-3963610;0952-2011340
联系人:陈老师赵老师
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