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社会人员和
高等院校在校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社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校生:
海口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优化审批工作程序,简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方便群众,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落实“网上审批,先审后验”的审批服务制度。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经网上审核,现场验证原件材料,符合条件者即可发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市或海口市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人员,方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个别2011年入学、2015年我市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上半年来不及申请的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此类申请人须加提交“毕业成绩单”。
二、认定条件
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学历要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一)加入QQ专用群: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后,用实名加“海口市教师资格认定群”QQ群号:458602859 ,二维码:
告知受理人“某某人申请某学科教师资格认定”。
(二)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或在QQ群文件栏)下载:《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规格为A4纸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
(三)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时间不早于8月)。
(四)体检获得合格报告者方可上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报名。确认点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教师资格网上申请时间:9月16日至10月16日。报名完成后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本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 QQ 群内告知:本人已体检合格和网报。
四、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人的认定材料齐备无误并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方可在指定时间上传“海口市政府服务网”申请资格认定。上传资格认定材料时间:10月17日至10月30日。不得提前上传!
上传认定申请材料流程:登录海口市政府服务网:http://www.haikou.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先注册(注册时,“申报单位”栏,应填写本人的姓名,不可写本人单位),再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页面,点击“海口市教育局”;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无需下载申请表格),上传“必备材料”,点击“申报提交”,完成材料申报。
上传政府网申请认定材料的制作要求:以下材料每一个文件必须起相关材料的名称,注明序号和姓名等内容,并转化为PDF格式,如“3.某某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序号与内容按要求对应,不可自行编序。
序号 |
必备材料制作样式 |
其它要求 |
1 |
1.某某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后自动生成的下载提交;(不用再扫描但要转化为PDF格式)。 |
2 |
2.某某人中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某某人师范生毕业成绩单 |
扫描并转化为PDF格式 |
3 |
3.某某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扫描并转化为PDF格式 |
4 |
4.某某人毕业证、学位证 |
扫描并转化为PDF格式 |
5 |
5.某某人双面身份证 |
扫描并转化为PDF格式 |
6 |
6.某某人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报告单 |
本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贴本人近期相片。扫描并转化为PDF格。 |
7 |
7.某某人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盖章) |
扫描并转化为PDF格式 |
8 |
8.某某人户口本。无我市户口的须另交“8.某某人工作单位劳动证明”。在读生交“8.在读生证明” |
扫描户口本转化为PDF格式,证明提交原件。 |
9 |
9.某某人近期相片 |
与网络报名相同的近一个月内小2寸高相素清晰相片。不用扫描 |
五、现场提交必备材料与发证
现场提交材料与发证时间:11月16至20日。现场提交原件验证材料时,提交以上共9项,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片”、“体检表”和“鉴定表”需提交原件外,其它5项应提交原件与复印件。现场提交材料时必须由本人现场验证,并当面签署“教师资格认定表”上的承诺书,不受理他人代领、代签。特别情况可申请提前验证或延后验证。提交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要求:
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后下载的本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打印要求:用A3纸双面彩色(表内相片彩色,不再贴相片)打印,正反两面,左右对折叠成一张完整的表。一式三份,不能用A4纸打印!
2.加填审批项要求:认定通过后,我局会将教师资格编号公布在QQ群上,请各自将本人的教师资格证编号填写到认定表相应栏上。并加填以下审批项(共七项):详见下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背面页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
合格(宋体加粗,26号,蓝色,居中,下同) |
身体和健康状况 |
合格 |
普通话水平 |
合格 |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 |
合格 |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 |
(宋体加粗,20号,蓝色,居中,下同) 符合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蓝色字,字体栏内最大,做成一行,下同) ★如申报中等职业教师的应填写:符合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 |
同意认定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如申报中等职业教师的应填写:同意认定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
20144600242002167(注:填上自己的编号,务必认真核对) |
备注 |
联系电话:68558261、68526732(每周二和周四) 受理人:吴坤财、李拔豪。相关材料可在 QQ群文件栏下载。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五楼教育局窗口或中心后一楼审批办教育局专柜
海口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