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的笔试工作以及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到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劳动中路105号,朝阳中学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该学科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519—85582354,联系人:吴老师。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16日)。
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或者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四、面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名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向,凭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同意面试”证明,到招聘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生报名时不得变更笔试报考学段及学科岗位,多个学校同一天进行面试的,考生仅能报名参加其中一个学校的面试。
招聘学校、岗位以及面试、课堂考核详见附件二:《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及课堂考核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