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5〕68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3日);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2016年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2016年1月13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2016年1月1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各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1月18日9︰00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6年1月15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专业加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周四)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及专业加试
1、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前,由常州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及专业加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由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对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总分的60%,不合格者取消专业加试资格。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将在各招聘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3、专业加试
(1)招聘岗位因专业性、技能操作性强,需进行专业技能加试,具体加试内容详见《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简介表》。
(2)由学校组织专业加试,学校在专业加试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
(3)专业加试合格线为专业加试总分的60%。
(4)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40%、专业加试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在专业加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在市三级以及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专业加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专业加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85681335
考试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