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根据相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拟引进优秀骨干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中小学在职在编骨干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幼儿园教师3名,小学教师19名,初中教师18名,高中教师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学科不限。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9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地市级名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等骨干称号;
2.具有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博士学位,在教育教学某一领域有专业特长。
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9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学校管理业绩材料。材料前附《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EMS邮寄。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人事科,邮政编码:215131。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邀请市、区级教育管理及学科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由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1:3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政审和资格复核
区教育局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岗位待遇
享受相城区教育人才奖励政策相关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十一、引进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