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5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
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于2015年1月9日组织体检,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告。
一、体检合格51人,不合格10人,自动放弃1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1名考生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根据相关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为方便复检工作安排,请申请复检的考生尽量于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3:00到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集中申请复检(联系电话:0826-2678966)。
三、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附件:1.广安市2015年法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2.广安市2015年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