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5年全市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广安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按笔试折合总成绩1: 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三、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8:30。
2.地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四、相关要求
1.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务必携带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资料。参加体能测评务必是考生本人,不得代考,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8:30前到达集合地点,超过8:30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联系电话:0826-2678966(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826-2126226(广安市中级法院政治部)
附件:广安市2015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