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深化改革问题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你怎么看?
在论述全面深化改革问题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我觉得这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这句话告诉我们:在处理改革的问题上我们不能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否则很难取得成功;同时改革又是“一个大试验”,面对复杂的国情,必须科学决策,稳中求进。
中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要啃“硬骨头”。在这样的背景下,更要坚定与时俱进、攻坚克难的信心,更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无论经济转型升级,还是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改革既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革除体制机制的弊端,更要直面利益关系的调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这样的背景下,倘若患得患失、谨小慎微、左顾右盼,经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仅不能得到解决,还会因此积重难返,影响整个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今天我们强调“胆子要大”,就是克服瞻前顾后、小富即安的消极思维,就是在呼唤无私无畏、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只要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有利的事情,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只要是妨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就要坚决地破、坚决地改。
经验证明,如果面对困难不敢过河,怎么会有当初的联产承包、放开搞活?如果不啃硬骨头、不敢涉险滩,今天的改革怎能向纵深推进?又怎能有新成就、新突破?
强调改革的大胆,绝不意味着要蛮干。事实上,从一开始,中国改革就走了一条从实际出发的渐进改革之路。安徽小岗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探索、广东小渔村经济特区的试验、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国改革遵循的是先易后难的务实路线,坚持的是由点及面的稳步推进。改革的目标是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空喊口号,更不是推倒重来。面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现实,面对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改革来不得一蹴而就的“浪漫”和有勇无谋的鲁莽。
在这个意义上,不管是“闯”的精神,还是“冒”的勇气,都要沿着正确方向,都要从实际出发、讲究科学性。改革的每一项重大决策和试验,都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进行严格科学的充分论证。对一些重大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可以提出总体思路和方案,但推行起来还是要稳扎稳打,通过不断努力逐步达到目标,积小胜为大胜。这就叫“图难于易,为大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改革有勇气,国家有朝气;改革有担当,民族就有希望。既强调勇气和使命担当,又讲究方法和统筹,我们就能使改革大业一步一步推进、一步一步突破
2.有人说过:法律信仰是中国建设的核心问题。你怎么看?
有人说过:法律信仰是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我觉得这句话十分有道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依法治国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勾画到形成,在不断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中,法治逐渐成了我们的必然选择,而这种历史选择正是建立在信仰法律的基础上,因为,只有信仰法律,才会真正寄希望于法治。
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没有信仰,制度实践就无法展开;纵然是好的法,人们也有N种理由规避其执行,因为好的法律虽然对社会最有利,但是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规避很可能会给特定当事人带来更大的好处。
当经过十字路口时,无论绿灯红灯,只要我想过马路,在我眼里它都是绿灯,这会造成怎样的结果?交通法规必将是形同虚设!
我们怎么才能树立法律信仰呢?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我们个人应该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空余时间多关注些法制节目,并且把学的法律用到生活之中。在生活中,对于法律禁止或者不赞成的事情,坚决不做,例如不闯红灯。
其次,我们的媒体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为树立法律信仰创造条件。对于社会中出现的知法、懂法、用法的先进分子多宣传报道;对于不遵守法律,缺乏法律信仰的现象多揭露。
再次,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是培养国民法律信仰的有效保证,也是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重要环节。由于国家公职人员作为由人民委托执掌一定权力的代表和法律的卫士,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最后,国家可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这一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同时可以评选诸如“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来进一步培育大众的法律信仰意识。
相信通过以上几点,我们一定可以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具有法律信仰。只有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具备了基本的法律信仰,那么我们法治中国的梦想就更进一步了。中国梦语境下的中国,必然是一个法治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