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政府财务结算中心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政府财务结算中心科员
二、选调人数
1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中级会计职称者优先考虑,广东省户籍;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具有财务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写作、沟通、协调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12月5日前。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材料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0座三楼黄国俊同志收(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收到材料核实后,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经主管单位同意,报市政府人社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黄国俊
联系电话:0757-8333897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0座三楼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