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我办工作需要及机构编制空缺情况,拟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选调办案秘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及人数::
职位名称: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办案秘书。
人数: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2、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已满试用期),不含聘任制,乡镇公务员需注明服务期年限;
3、年龄30周岁(含)以下(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电脑听打速度达到每分钟正确率90字以上、看打速度达到每分钟正确率120字以上。
三、选调程序:
按照上述条件,在报名的人员中选择与职位相匹配的人员,经过相关的笔试、面试,确定拟选调人员,然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再办理转任手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创意产业园1号楼副楼801室(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公务员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将另行通知审核。
五、资格审查:
我办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职位条件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联系。
六、本选调公告由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咨询电话:0757-83326799,联系人:董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