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科员2名;
(二)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以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为准)。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专业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资产评估师职称者优先。
(四)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和有意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3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初步选调人员。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到初步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听取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查阅人事档案等。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四)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报请佛山市高明区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5003;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3号,邮编:528500。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