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18号)精神,现就张家界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方式
张家界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具体体检对象见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张家界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永定区公安分局基层民警六、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和慈利县法院档案管理人员等三个无竞争职位的考生,因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场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区县直非公安类职位、乡镇职位和选调生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4年6月29日;市直、法检两院和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体检时间安排分别于当天早上7:00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地点为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科学安排好出行时间,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如因非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2、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其他可复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4、怀孕考生,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6、准备一定的体检费用(预带450元),多退少补。
五、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各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附: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