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请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参加体检。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7月5日早6:30分前,到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门前集合。
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500元体检费。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体检前必须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少量饮食。
四、参加体检不准携带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入闱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五、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对待,责任自责。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