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盐亭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3名。其中法官助理2名,行政(文秘)人员1名。详见《盐亭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考调岗位:法官助理为盐亭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行政(文秘)人员为盐亭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考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新的岗位确定职级和待遇,原待遇不再保留。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备从事考调职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考调人员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符合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或到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或地方约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7月1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913074680@qq.com),邮件标题统一使用“绵盐法考调+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
2.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三)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要求资格证件;
4.本人身份证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
5.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
6.本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材料须发送清晰、完整的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均不可用拍照方式代替。
(四)报名人数与相应考调职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该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盐亭县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反馈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及时反馈报名人员。
五、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笔试后1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六、面试
本次考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情况,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1.差额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确定)。体检由盐亭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体检结果通过考生填报信息所留电话进行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盐亭县人民法院与盐亭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同意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差额考察:对体检合格考生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考调人员的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或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由盐亭县人民法院与盐亭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同意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考调对象,不唯分取人,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因公示不合格、公示期间或期满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工作要求
1.参加考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已经被考调调入的予以退回,责任自负。
2.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3.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盐亭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
4.盐亭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个公开考调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十、本公告由盐亭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咨询电话:0816-7224248
监督电话:0816-722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