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公务员队伍,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现面向全开发区公开选调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共涉及开发区6个单位(部门),职位共计7个。其中,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巡察机构)(职位代码:01)1名,党工委办公室(宣传科)(职位代码:02)1名,党群工作部(职位代码:03)1名,社会治理部(职位代码:04)2名,医疗卫生局(职位代码:05)1名,教育文体局(职位代码:06)1名。
二、选调范围
三山经济开发区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与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三山先锋网、三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布选调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等。
(二)报名
本次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可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报名。开发区各级机关应鼓励支持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交《三山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可报考不多于3个职位,依次为第一至第三志愿。报名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故意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名时间:6月19日——7月7日。
报名地点:党群工作部612办公室;或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466285619@qq.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查完毕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三山先锋网和三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总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达到开考条件。当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将根据各职位报考人数,按由少到多次序依次核减,直至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总数之比不低于3:1为止。职位调整情况在三山先锋网和三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开考后出现弃考导致实际参考人数与选调职位数之比不低于3:1的,也将相应核减职位。
(四)考试
考试委托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差额不少于1人。考察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参加全市年轻干部理论测试成绩、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公开选调职位的相适度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选录环节。选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产生初步人选。产生的选录名单提请党群工作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人选。
(六)决定与公示
拟选调对象人选提交党工委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最终决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名单在三山先锋网和三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资格的,由党群工作部发文调整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