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结合公安专业人才急需紧缺和编制空缺情况,内江市公安机关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人民警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市公安局5名,市中区分局4名,东兴区分局2名,经开区分局1名(详见《内江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考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
全市公安系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安工作经历;
3.学历一般为大学本科以上,部分职位需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部分职位放宽到40及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2年6月1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人员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详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七楼704室)。
3.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内江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考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经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的《公务员任免审批表》、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同时提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现场审核报名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除报名表需签字纸质档一式三份,其余资料一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因考生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
考调名额与报名通过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5比例,若达不到1:5比例,由内江市公安局研究,报内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时,取消该职位的考调。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如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份(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折算。总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内江市公安局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优先)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经体检合格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内江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等),若有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市公安局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经市公安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入。公示期满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2.本次公开考调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61)
监督举报电话: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32-2292080)
附件1:内江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考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doc
附件2:内江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考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内江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