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灵璧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获得相应学位。
4.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第五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人员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咨询职位有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有关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8:00-2022年6月20日20:00
报名邮箱:jwzzb805@163.com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在网站下载填报《灵璧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意见栏无需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选调要求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箱回复。县纪委监委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代领须出具委托函及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6日8:00-20: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规党纪知识掌握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纪检监察基本知识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放弃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在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3.面试。面试公告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人以上的,差额2人。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县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表现,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乡镇(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1.公示。县纪委常委会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综合其现实表现情况,确定是否调入。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选调工作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说明。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7-6880805(县纪委监委组织部)、6882145(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考核录用室),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706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灵璧县纪委
灵璧县监委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社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