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在编在岗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梁平区外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无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确定等次(试用期除外)。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或全日制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学科需求一致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自愿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3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7.须经现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二)免试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选聘岗位省市(指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可予免试。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开考比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共设选聘岗位15个(详见附件1)。
(二)开考比例。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免试人员和非免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以免试人员优先。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对符合免试人员开考,其余人员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数时,则在该岗位剩余计划中开考。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岗位人数(有免试人员的岗位为剩余计划岗位数)需达到1.5: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四舍五入);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根据岗位紧缺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此次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所有报考人员在2022年5月5日8:00至5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300kb以下)及相关材料(1.申请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原件,无对应上传界面的请在“其它材料附件”栏打包制作成PDF格式文件集中上传),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区教委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区教委将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5月11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审和考试。
4.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2年5月13日9:00-16:00在梁平区教委401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现场核验“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显示方可进入梁平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最新防控要求以上级规定为准)。资格复审请提交以下材料:1.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梁平区2022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与教育学生能力等。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机制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三)考察。
按报考学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拟选聘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提供赛课、科研、论文获奖及荣誉的级别、次数,全日制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考察人选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梁平区教委组织考察组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四)聘用。
对确定的选聘人员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工作岗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现有空缺岗位范围内予以聘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工作联系,请申请人员加入QQ群:538418305。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老师,53239922、53239936。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