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开发区改革,选优配强开发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选调开发区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实绩比选、常委会评价、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选调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含至少1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分别为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应急管理、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选调范围
1.现任正科级干部(含县委管理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
2.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满2年的副科级干部(含县委管理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高领导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一般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正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副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开发区、经济部门、负责经济工作或参与开发区改革等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本次选调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1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档案“三龄两历两身份”存疑未能认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采取面试择优和实绩比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18日,通过宁晋发布、宁晋组工微信公众号和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干部本人填写《宁晋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后,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核(政务服务中心1007室)。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8:30至2022年4月22日17:30。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单位党组(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干部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不得参加能力测试和实绩比选。
(四)面试择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与岗位相匹配的素质能力、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实绩比选。对干部工作经历、任职资历、考核奖励、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比选,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六)常委会评价。县委常委对报名干部日常表现、工作实绩、能力素质等进行打分评价。
(七)确定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实绩得分、常委会评价等依次排序,按选调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无问题的,结合干部工作经历和特点特长确定岗位。
(八)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在报考人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到岗试用。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安排干部到开发区相关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结合开发区改革实际正式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并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5884248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5884234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附件:《宁晋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名表》.docx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