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街道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实绩,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培养干部选拔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
二、遴选数量
(一)遴选公务员12人。具体遴选职位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县直单位、街道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其中,管理人员31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具体遴选职位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县直单位、街道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内各镇(街道)、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及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人员需满3年及以上镇(街道)工作经历,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岗位性质,遴选对象与报考单位岗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7.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岗位编制类型要一致,管理人员只能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身份以编制类型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为保持乡村振兴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年被编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未满一年的暂缓纳入本次遴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及后续相关环节都将统一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d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1)机关公务员职位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行政中心7楼第8会议室)。
(2)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老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三都县烟草专卖局旁)。
3.报名办法:
(1)报名统一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遴选单位负责选派专人审核遴选对象的报名材料,并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县直单位、街道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遴选单位资格审查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街道的考生不能报考街道职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三都水族自治县县直单位、街道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1份。《报名表》须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工委或党组)公章确认。
(2)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报考公务员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需提供人员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编制本》复印件需报考者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需报考者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5)报考人员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附件4)。
(7)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身份报考承诺书》(附件5)。
(8)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
(9)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10)符合遴选职位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由遴选单位负责审核报考对象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具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具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1.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报名结束汇总后,报考公务员职位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材料报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网上公布。对于考生所报考的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可以在公布后一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