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需对本人所提供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四)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该职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大于30人时,进行笔试。若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者等于30人时,不进行笔试,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等于3:1比例的,所有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不进行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分的4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6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进行笔试环节: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无笔试环节: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遵义市水务局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并在遵义市水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其中,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
(二)考察方式
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法,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
六、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召开市水务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七、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水务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8981636。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8932010。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李万智;联系方式:28932010,180896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