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人员,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和名额
1.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1名。
2.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人员2名(综合管理岗1名、信息技术岗1名)。
三、考调范围和对象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要求:隆昌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人员要求:隆昌市范围内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四、考调条件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可以放宽至40周岁。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16日(报名首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综合管理岗: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技术岗:计算机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16日(报名首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仅限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东新街103号隆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07室),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13981436180)、米晴(联系电话:19882158168)。
所需资料:
1.《隆昌市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隆昌市纪委监委将按照考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隆昌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均在隆昌市委巡察办的监督下进行。
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取消该考调计划或缩减考调名额。
1.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到隆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07室)领取。
(4)面试入围确定:按1:2的比例(考调名额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审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考调名额2倍时,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由隆昌市纪委监委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隆昌市纪委监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隆昌市纪委监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后,在隆昌市政府信息门户网对拟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调机关名称、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调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影响调动的,不予调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
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经隆昌市纪委监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隆昌市委巡察办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13990511508,联络人:蒲玉婷。
七、其他事项
(一)考调公告由隆昌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虚假材料、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隆昌市纪委监委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