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
为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复合型政法人才,推进我省法治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67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483人(含项目生62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88人(含专门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计划74人)。其中,公安系统招录62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483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38人);司法行政系统招录50人(均招录退役士兵)。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即日起于省内新闻媒体、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gov.cn/)发布具体招考计划、招考条件、培养院校等信息。
二、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分布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后,到有关院校进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
(一)办学层次
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为基层政法机关和经济欠发达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实战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分布
我省公安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138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和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483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司法行政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50名专科监狱管理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参加黑龙江省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报考人员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6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简称《招考(招生)简章》),即日起可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gov.cn/)进行查询。
《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0451-82696784)、省司法厅(0451-82297163)等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公务 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8月31日9:00— 9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1日9:00—9月3日17:00期间及时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告知考生。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6年9月1日9:00—9月4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6年9月20日9:00—9月23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将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政策咨询电话:045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