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3月28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面向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3)方可开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考的职位,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2)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18日至4月22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知识、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2.笔试时间: 4月24日。笔试各科成绩于5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 6月中旬,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1:3(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2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本市(州)人社局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 6月25日至26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对农村(工业)发展、社区管理等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维稳应急处理、与群众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再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2)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达到比例的同类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笔试及面试成绩、奖惩情况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录的人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原则上回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安排。
录用人员安排意见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该名额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初任培训,帮助其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情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录用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1年以上。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1.《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表》.rar
2.《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rar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特别提醒:
1.为提高网上报名效率,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下载《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按照《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附件3)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固定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与考生通讯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