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招才引智步伐,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实施办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磨憨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磨憨经济开发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共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各项工作。
二、招聘职位
(一)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监建设环保局招聘城乡规划总工程师1人。
(二)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监建设环保局招聘工程管理总工程师1人。
(三)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招聘财经专员1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拟聘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计划表》。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后参加招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10月30日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公务员局、西双版纳人才服务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磨憨经济开发区等网站以及云南日报、西双版纳报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地点在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2办公室)。报名采取考生或授权委托相关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供拟聘任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报名。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笔试地点设在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内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岗相适能力,包括专业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面试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具体实施工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或《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经面试后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经历、业绩、岗位要求制定考察方案,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考察成绩相加之和。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考察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从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任手续。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在公示期间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并依据聘任合同对所聘人员进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纪律监督。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考生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手机及电话的联系畅通,并密切注意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四)监督及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691—8813188,8813091;
传真:0691—8811016。
2.监督电话:0691—8811781
点击下载>>>附件1-2.rar
1.《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计划表》;
2.《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