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和选调范围
(一)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热爱工业和信息化事业,熟悉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管理工作及相关法规和政策;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截止到2013年8月1日);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范围
全州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职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科工作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XSBNRC.CN/NEW/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务公开栏:www.xsbnjw.gov.cn下载),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9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休息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景洪市勐海路34号原州地税宾馆4楼402室),联系电话:0691—2131173,选调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选调工作。
(三)资格审查
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及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笔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面试方法和时间由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协调能力、联系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等。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五)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六)办理调动手续
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向委党组报告考察情况,由委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人选。根据委党组意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在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委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选调纪律,将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仁明
咨询电话:2131173(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2146837(州第三纪工委办公室)
附件: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