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阿坝州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对象
根据《公告》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的规定,在通过笔试、面试、特警职位专业测试以及体能测评后,本次我州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31名,其中报考阿坝州公安局职位22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阿坝州特警支队职位9名(在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评均合格人员中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7月22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5年7月21日下午15:00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报到,办理体检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和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陪同或随同体检。
6.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前一天下午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填写《阿坝州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政审表》。
考察期间请各位考生将《政审表》中所记载的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州)及以上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附件:阿坝州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rar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