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7号)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录职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共382人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1),其中: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90人。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共42个职位,即26020001、26020004、26020005、26020006、26020010、26020021、26020022、26020023、26020025、26020026、26020027、26020028、26020029、26020031、26020036、26020037、26020038、26020040、26020041、26020045、26020047、26020048、26020050、26020052、26020053、26020054、26020055、26020057、26020059、26020060、26020061、26020062、26020063、26020064、26020065、26020066、26020067、26020068、26020069、26020070、26020071、26020073职位。按照《公告》规定,上述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我市其他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4.015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共292人。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
领取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15:00-16:00
领取地点:自贡人力资源市场(地点: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龙井原市人事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813-2204158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近期(6个月内,下同)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并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复检
根据《公告》规定,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方负担。根据复检结果,由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相关事宜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须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未能准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对违规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3.递补体检事宜将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发布。
4.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3-2209350)。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自贡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rar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