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少数民族考生政策性加分材料报送地点的公告
阿坝州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点设在马尔康县、茂县、汶川县,为方便广大考生报送加分材料,根据《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考生申报加分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地点
加分材料的报送地点:
1.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保大厅(马尔康县,车站后)
2.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室B221(茂县,县委政府集中办公区B区)
3.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8号)
考生可自愿选择报送地点申报加分。
二、报送时间
马尔康县:2014年4月25日至29日;
茂 县:2014年4月25日至27日;
汶 川 县:2014年4月25日至27日;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7日因考试,只在下午进行加分受理,下午3:00-6:00。
注: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送加分材料的,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报送加分时间不同,请考生按时报送。
三、申报内容和对象
(一)抗震救灾加分
1.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市(州)级机关及以上表彰的;
2. “4·20庐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二)少数民族加分
报考我州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四、申报手续
(一)少数民族加分
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抗震救灾表彰加分
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表彰文件、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采取正反双面方式复印到一张纸上。纸张规格为A4,一式一份。
特此公告
201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