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州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3日,8:30-12:00和14:30-17:30。
地点:中共凉山州委党校教学大楼(西昌市商业街三段103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时按网络提示打印的《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单张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信息表中“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一栏由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优秀工人所在企业签署;“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均由报考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
3.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近期证件照(2寸)2张。
6.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
①需提供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任职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
②截止2015年3月26日已满38周岁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证书)。
7.面向优秀工人职位:提供在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5年以上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提供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证书。
8.面向优秀农民职位:提供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表扬(奖励)证明及证书。
9.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①服务地在州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服务地在州外(省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
②服务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被正式录用为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③2015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的,需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④州外(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15年6月27日至28日,共两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由州委组织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州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二)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6月19日前向州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自愿放弃资格申请书,以便及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务必慎重考虑选择。一旦被录用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同时取消其三年内报考各类公务员考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提供(携带)材料不齐(不全)的考生,取消资格。
(六)在资格复审及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八)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已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点对点”查询个人总成绩及排名。
咨询电话: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834-3865186
传 真:0834-3865582
附:凉山州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