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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4-4-2 23:41:46 点击: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公务员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凉山州州、县(市)、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是指截至2014年 4月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职位要求木里当地藏语口语测试合格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参加木里藏语口语测试,经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4月2日至1996年4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4月2日至1996年4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4年上半年凉山州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概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报考凉山州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4月3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10:00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特别提醒:关于报考木里岗位的有关要求如下:报考职位要求木里当地藏语口语测试合格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参加木里藏语口语测试,经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口语测试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5日 8:00—19: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凉山州委党校教学大楼一楼2教室进行现场报名(西昌市胜利路103号);

3.测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6日,凉山州委党校(具体时间报名时通知);

4.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木里藏语口语进行交流。木里藏语口语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5.口语测试联系人:杨祥瑞 电话:15803490883。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州级招考单位或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其中: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向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4月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凉山州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 237号文件规定,心理素质测试费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报考凉山州公安机关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分别送交:

 ①报考凉山州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送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②报考州级单位的考生送所报考的州级招考单位人事科。

 ③报考县(市)其他单位的考生送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已经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在申请加分时,还须提供未享受过加分照顾的承诺书。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6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6月24日前由用人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作者: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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