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巴中)
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
测评安排的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规定,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笔试、统一阅卷评分、划定合格分数线等程序,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巴中)(以下统称“人民警察考录”)工作即将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现将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等相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经省统一组织阅卷与评分,人民警察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在规定时间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并经查分后公布了结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省公布的人民警察考录相关科目笔试成绩数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按照《考录公告》要求,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我市人民警察考录拟录1个职位61个名额,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64名。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
定于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09:00-11:30、14:30-17:30)和6月29日(星期一)09:00-11:30在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5338680,联系人:景女士)进行。
资格复审部门接受咨询,并对引发的争议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接受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按《考录公告》要求携带《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其中已经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往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经面试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可于参加面试时换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正式票据。
二、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5年7月6日(星期一)在巴中师范附属小学江北分校(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60号)教学楼进行。
未按时依面试通知书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对象集中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07: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准备集中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日08:30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在午餐后接受面试的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盒饭。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了面试的报考对象均须接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违规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在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龙泉丽都后)进行。
(三)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的手续
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后发给的《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体能测评通知书》原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两证不全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执行标准
按2011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测评当日8:00前到达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8:30后不准再进入体能测评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穿用金属鞋钉跑鞋。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64名)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
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64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