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
关于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发布的《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并说明如下。
一、按照公告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进行了折算、排名,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省上确定的笔试总分合格线为95分。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违纪和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等次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7月2日9:00—12:00、14:30—17: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城区内乘2、4、8、11、13、17路公交车,劳动大厦站下车西行50米左右至十字路口即到)5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还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时间、获取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等内容。
五、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面试定于2015年7月5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于2015年7月6日进行,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 (0839)5201068
笔试成绩折算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3267026
附件:广元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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