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关于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现就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总分合格线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招考职位的笔试总分合格线为95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2、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015年6月30日18:00时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700会议室(东区新源路110号)。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已经工作的未入警公安专业往届毕业生,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还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时间、获取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等内容。
5、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面试定于7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定于7月7日进行,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四、攀枝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后续公告将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318108
攀枝花市公安局:0812—3323364
附:攀枝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5年6月24日
攀枝花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