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2022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研究生10人担任辅导员,其中专职辅导员6人,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2人,心理辅导员2人。因岗位需要,辅导员需在草堂校区工作并入住学生公寓,须在一定时间内(6年及以上)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入党时间须在大学本科阶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作风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三)2022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四)体检合格,身心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28岁及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2岁及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在校期间具有以下学生工作经历之一:
1.具有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独立承担辅导员工作),且不少于一年(含学年);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经历,且不少于一年(或任职满一届);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校院团委副书记或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工作经历,且不少于一年(或任职满一届);
4.具有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工作经历,且连续任职不少于两年(或连续任职满两届)。
(六)应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者,应为少数民族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能够熟练使用双语(汉语和维吾尔语)与学生交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七)应聘心理辅导员者,应具有心理学、精神病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5月6日—5月12日)
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jdbm.xahaimai.com)报名,获取报名序号,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政治面貌证明(见附件1,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扫描件;
4.专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见附件2,需加盖所在院系公章或校团委公章,党支部书记需加盖院系党委公章)扫描件;
5.《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上述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按照“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我校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fdyzp@xauat.edu.cn),邮件主题以“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本人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2022年5月13日—15日)
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予通知。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要求(报录比不高于3: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版,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选聘考核(2022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本人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
2.心理测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应用《卡特尔十六种个性因素测验16PF-人格测定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测试。
3.面试
通过笔试和心理测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五)人选确定及录用(5月下旬)
学校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综合考核结果,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心理测试结果正常),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人员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三)应聘人员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报到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需密切关注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自报名起至选聘考核结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招聘过程中如遇疫情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对招聘工作时间及安排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雁塔校区行政楼208
联系电话:029-82205460
人事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