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公告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宝鸡市。学院新校区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东区,校园占地1203亩,校园环境幽雅秀丽,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在校学生16000余名。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非全日制的须具有连续3年以上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本科所学的专业学科门类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学科门类相一致。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热爱教学事业,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能力。
7.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潜力。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计划》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bjrs.gov.cn)、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www.bjvtc.com)统一发布公告。
2.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2017年6月26日-30日,应聘人员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并准确填写《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附件材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bzyzrb@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姓名+岗位名称+专业”命名。
附件材料(扫描件):①电子简历;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附在校成绩单);③获奖证书等资质材料。
3.资格审查
①时间:2017年7月1日-2日。
②地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1寸免冠照片4张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4.笔试
应聘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在30人以上(不含30人)的,进行笔试。(笔试内容范围为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5.面试(技能测试)
进行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10分钟微型课。
6、综合成绩确定
进行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未进行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7.体检考察
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考察着重看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8.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院系、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9.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手续。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录)。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结束后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事宜将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不再电话告知考生,请及时予以关注。
2.考生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学院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239号(乘车路线:可乘公交有17路、20路、51路、53路、80路)。邮编:721013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917-3568014。
附件: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计划.doc
2.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