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市委的重要部门、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结合,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范围和职位要求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3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专业认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集体研究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校学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网(http://www.hyswdx.com/)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4月02日9:00至05月0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可现场咨询)。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由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按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后以压缩包(包括报名表电子档,压缩包名称为“岗位编号+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47366775@qq.com,节假日照常报名。
请报考人员报名后主动与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联系电话:0734-2823813、0734-2823815)。因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本人报名不成功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
(1)《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相片”栏必须贴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诚信承诺”栏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填写好日期,发送扫描件,原件于考试当天上交(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书电子扫描件。
4.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本人所学专业及即将获取的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官网(http://www.hyswdx.com/),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为报名资料原件。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弃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在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官网上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
1.面试
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因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选择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最终面试名单将在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官网公告。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师德师风、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满分100分。
2.试讲
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含等于)5:1的,参与面试的考生均进行试讲;对高于5:1比例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进入试讲环节(并列者第5名可一并进入)。试讲采用封闭备课4小时(含制作多媒体课件)、30分钟完整课堂教学的方式组织,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教学基本功等。试讲满分100分。
学校统一为进入面试、试讲的考生安排食宿。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入围人员。
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经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体检。
不按规定要求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做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内容,体检在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纪委及组织人事部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报告直接发至校组织人事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个人相关成绩证明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延伸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情况作为最终录用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经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后拟聘用名单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讲结束以后,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80分数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所有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通过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属地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面试及试讲时的防疫措施另行通知。
七、其它
本公告相关政策由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部0734-2823813、0734-2823815;赵老师13307340221。
监督举报电话:0734-8866931,0734-2823817(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22号2406室)。
附件1: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doc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衡阳行政学院
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