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序号 |
招聘 |
招聘要求 |
招聘人数 | |||
专业/方向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1 |
专业教师 |
民商法 |
博士 |
35岁以下 |
海外经历优先,科研能力突出 |
1 |
2 |
专业教师 |
诉讼法 |
博士 |
35岁以下 |
海外经历优先,科研能力突出 |
1 |
3 |
专业教师 |
民诉(非诉讼纠纷) |
博士 |
35岁以下 |
海外经历优先,科研能力突出 |
1 |
4 |
专业教师 |
侦查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从事狱内侦查研究方向或有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 |
1 |
5 |
专业教师 |
监狱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相关实践工作经历及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 |
1 |
6 |
专业教师 |
刑事技术/司法鉴定 |
博士 |
35岁以下 |
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 |
1 |
7 |
专业教师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 |
35岁以下 |
|
1 |
8 |
专业教师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博士 |
35岁以下 |
|
1 |
9 |
专业教师 |
思想政治教育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本科或硕士为法律专业优先 |
1 |
10 |
专业教师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
博士 |
35岁以下 |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
1 |
11 |
专业教师 |
税收学/财政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 |
1 |
12 |
专业教师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概率统计和代数学方向优先 |
1 |
13 |
专业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翻译实践能力强,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精通课件设计与制作,有国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
1 |
14 |
专业教师 |
俄语语言文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国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
2 |
15 |
专业教师 |
电影、电视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业界经验的电影、电视编采人员 |
1 |
电影、电视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从事影视教学研究、拍摄 | |||
新闻、影视编导专业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业界实践经验的影视编导、声音等特殊人才 | |||
传播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两个学科背景 | |||
新闻学或传播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双语教学 | |||
新闻学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平面媒体工作经历 | |||
16 |
专业教师 |
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 |
博士 |
35岁以下 |
有两个及以上学科背景,有文化创意产业实践经验的教学研究 |
1 |
17 |
辅导员 |
|
博士/硕士 |
30岁以下(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
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相关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
5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请至上海政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hupl.edu.cn/web/shupl/index/)下载附件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人事处 谢老师收; 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顺利到达,请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面试。
2、笔试面试。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察;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试讲、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拟聘人员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4、政审。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021-39225121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