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外诚聘一批优秀人才。
一、招聘职位及对象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岗位10个,管理岗与技术岗9个,工作地点在我校广州校区和中山校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人才计划》。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四)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六)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专任教师岗应聘人员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
三、薪酬待遇面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7日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送到广东开放大学人事处邮箱:rsc@gdrtv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应聘部门+岗位”,截止时间以邮件送达并经我校人事处确认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①“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②“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度招聘人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③个人简历;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工作(任职)经历的有效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监察处及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8)《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人才报名表》原件(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份。
(四)考试
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岗位应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考试(若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可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实操)、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试讲(实操)、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试讲(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可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组织),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操)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我校成立面试、试讲评审小组负责评审。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考试综合成绩通过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向考生宣布。如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学校需要参加其它岗位考试并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我校对拟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四)本公告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pi.edu.cn/zhaopin/index.html、http://www.gdrtvu.edu.cn/other/zhaopin.html。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事处),联系人: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573870(监察处),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附件1: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人才计划.rar
附件2: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人才报名表.rar
附件3: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度招聘人才信息采集表.rar
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