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精神,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有关我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政策,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文件政策”专栏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实验技术岗位。承担学院广播播音和电视播音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与管理及演播厅和虚拟演播厅的管理和维护。
三、应聘条件
1.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媒体应用技术相关专业。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则上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科研院所或相关高水平专业院校学习。
3.其它要求: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
四、招聘程序
1.2015年3月12日,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2.2015年3月12日-4月3日,应聘人员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4月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hpz@snnu.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姓名)应聘实验室技术岗位”,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等证书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笔试时,再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书和科研成果等原件。
3.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资格审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和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4.2015年4月12日,资格复审。学院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与材料,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等证书复印件及本人实践或者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原件审核后当面退还,复印件留存。
5.2015年4月13日,考核。考核采取专业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确定拟聘人选。学院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拟聘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后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7.公示。将在学院网主页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8.上报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069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应聘报名表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