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直属中山市人民政府,并由市政府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具体岗位为专任教师等23个岗位共2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年龄要求详见《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岗位一览表》,下同),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6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报名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9:0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立德楼四楼404室。
乘车路线:1路、9路、033路、046路、061路、062路、063路、208路、212路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报名咨询电话:0760-88291712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60-89873709)、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60-88291869)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凡符合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证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及照片电子版。计划生育证明可在笔试后、面试前提交。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专业技术岗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管理岗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笔试时长为2小时,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9日9:00—12:00、14:30—17:00,领取准考证地点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立德楼1118室。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