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2016年自主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19
根据教学水平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对人才队伍的相关规定,我校各支队伍人员配备不足,不仅缺乏后续力量,甚至已影响到工作的开展。为缓解目前的人员急缺状况,确保评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本年度自主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大局,以确保“迎评促建”工作顺利开展为出发点,以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型用人机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二、选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择优录取聘用。
三、选聘岗位
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16年自主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结果,学校保留对公布岗位及岗位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商老师;联系电话:2053210。
提交材料:本人求职简历一份,填写《沧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9月2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部分专业需加专业测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沧州师院教学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6日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开始,具体测试内容临场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2016年9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考试成绩(笔试40%、面试60%(专业测试50%))相加,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对测试通过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六)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签订临时聘用合同,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待遇及要求
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工资为2500元/月(下发薪),奖励绩效部分按照聘用岗位执行相应见习标准。见习期满视考核结果重新确定相关待遇。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测试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测试工作的指导、组织和监督。
主 任:刘树桢
副主任:牛芙珍 云电军 庞若通
成 员:李 健 杨静利 商隶君 陈桂清 陈树旺
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相关人员
八、本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仅适用于2016年度自主选聘工作。
沧州师范学院
2016年9月19日
2016年自主选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