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的教育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201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教师。
一、学院简介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广西首府南宁市,学校占地面积124.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6万平方米,图书96万册。设有11个二级学院,60多个高职专业,其中室内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应用泰语、软件技术等6个专业为国家示范性重点专业。学校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自治区教学名师等一批优秀教师人才。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自治区优秀社科奖以及国家教学成果奖等相关奖项。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已为社会培养输送10多万名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道德素质好,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等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岁以下。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称等均含本级或本数)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有意应聘者,请与我校应聘部门联系,投递纸质及电子简历(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主要科研成果等电子文档),并请自行下载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到应聘部门电子邮箱。
(二)应聘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我校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通知面试,并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招考岗位比例应达到1:3。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部分构成,视不同招聘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五)综合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六)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学院主页及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十)纪律监督。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纪律,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非实名制岗位应聘人员的引进方式参照实名制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农老师、翁老师
咨询电话:0771-2029341/2029342
监督电话:0771-3864952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6日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