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第二批)
一、学院简介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
学院坐落于绿城南宁,依傍美丽的相思湖,毗邻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高校荟萃,文化气息浓厚,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300多人,设有11个教学系(部),开设49个专业(其中,农牧类专业8个,非农专业41个),专业特色鲜明、建设成效显著。其中,自治区级优质专业5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项;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8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
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学院本次招聘的岗位有教师岗、教辅岗、管理岗。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的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等与在编人员相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材料要求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如实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业绩材料与证明等复印件。
(2)应聘者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党员身份证明。
2、提交应聘材料方式
①现场提交
应聘者可在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的工作日,上午8:10-11:30、下午14:40-17:30内携带本人的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08室报名,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把材料原件退回。
②快递提交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复印件在2016年9月25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到我院。入围人选应在初试开考前一天带应聘材料原件到我院人事处查验。
③其它
学院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赵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学院网站:http://www.gxnyxy.com.cn/
通讯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08室),邮编:530007
(二)审查资格并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招聘资格审查组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参加考核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校园网站“校园公告”栏上公布,入围人选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和面试。初试将视不同招聘岗位采取试讲、实操等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的“考核方式”栏)。
1、初试
(1)试讲。试讲时间15~20分钟,主要从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内容评价应聘者的教学水平。试讲实行100分制记分。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简称实操)。实操测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测试时间视不同专业而定,测试成绩按100分制记分。
2、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2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记分。
(四)考核等级确定
总成绩(R)=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把考生考核等级确定为A、B、C、D、E、F、G七个等级,其中:A等(R≥85)、B等(83≤R<85)、C等(81≤R<83)、D等(79≤R<81)、E等(77≤R<79)、F等(75≤R<77)、G等(73≤R<75)、H等(R<73)。
(五)会议审定
考核结束后,学院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依据考核等级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考察
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再次复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能聘用。
(七)公示、聘用
在学院校园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待遇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应聘者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我院校园网首页“校园公告”栏有关招聘信息通知。
4、学院对招聘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4日
1.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第二批).doc
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