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管理)。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3、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学生食堂管理员 |
5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
1、食品质量与安全;2、食品加工技术;3、食品营养与检验;4、烹饪类专业;5、其它食品相近专业;6、计算机应用或电子商务;7、法律、法学类专业 |
宿舍管理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
1、酒店管理;2、工商企业管理;3、电子商务;4、法律、法学类专。 |
后勤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
1、建筑工程技术(男性);2、计算机应用;3、电子商务;4园林园艺绿化;5、法律、法学类专。 |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宏发路94号)明德楼230室组织人事处。
(二) 资格审查。
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证。
2、面试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一) 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
考生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先试聘,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奖金,基础工资1600元/月,奖金根据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发放。招聘后根据工作业绩适时增长。
九、本公告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2702737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