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教育与音乐学院音乐学硕士公告
我校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了《三明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初审,教育与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教学岗位(岗位资格条件为:音乐学专业、最高年龄30周岁、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大提琴演奏方向、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至今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为满足我校正常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就该岗位的资格条件作适当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资格条件调整:
该岗位原资格条件为“音乐学专业、最高年龄30周岁、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大提琴演奏方向、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调整为现在的“音乐学专业、最高年龄30周岁、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6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招聘条件、考试程序等要求与原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三、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1日-2016年07月08日。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或网络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行政综合楼519),电子材料发至smxyzp@163.com电子信箱。
(2)报名材料:提供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3)咨询电话:0598—8397457(刘老师、黄老师)。
特此公告,请报考人员按照此公告进行报考。
三明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