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2016年度招聘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2名。其中,专职辅导员男性7名,女性3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男女各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正式党员。
3.2015届、2016届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国内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校毕业。国内高校硕士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在任职期间获得相关荣誉称号。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符合从事高校教师及辅导员工作的身体条件,热爱辅导员工作,愿意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至少5年。
7.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8.应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研究生均为心理学专业,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为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咨询,且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7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学校对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须提交的材料有:(1)《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应聘表》;(2)身份证(正反面);(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4)党员证明材料;(5)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证书;(6)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高考招生录取名册》(有本人页即可);(7)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8)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xysyfdyzp@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姓名+研究生毕业院校+应聘辅导员(心理中心)”格式命名;附件内的材料请以“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命名。所有应聘者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本人岗位意向。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名单将于2016年7月8日在信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初审通过者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请按照顺序排好)于2016年7月10日到校进行现场确认(逸夫楼南楼321),所有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比例1:3)。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分别排序。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布。
4.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职业能力考核。面试成绩在学生处网站公布。
笔试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55%)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1:1)。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比例1:1),学校对考察对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考察后,拟定聘用人员名单。考察阶段,如遇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核减相应招聘名额,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再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7.聘用。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后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1年。
四、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赵老师0376-6391173
2.监督电话:胡老师0376-6392589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应聘表.doc
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
信阳师范学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