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7-01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院附属产业财务人员(非在编,劳务派遣用人方式,待遇面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资格条件: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师专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三年及以上。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4日至 7 月 10 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1)网络报名:请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rsc@njci.cn,邮件主题为: 应聘岗位代码名称+专业+学历+职称+姓名(如邮件容量较大,请分次标注后发送,以收到学院自动回复邮件为准)。
(2)邮寄报名: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报名时间以邮件寄出日期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为:21118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报名表上附加本人电子照片。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
②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③身份证复印件(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
④已经毕业人员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复印件(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
⑤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
(相关证件、证书、推荐表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本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①笔试内容为会计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②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③笔试成绩按40%,面试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均不予录用。
2、考核安排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15017
联系人:汪老师、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15916
联系人:施老师
附件:
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 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它资格 条件 |
工作背景及 年限要求 |
人数 |
备注 | |
1 |
学院附属产业 财务人员 |
会计学 |
本科及以上 |
具备会计师专业资格 |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
3 |
非在编, 劳务派遣 用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