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关于招聘1名非编制财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非编制财务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责任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强;
(二)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三)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具体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二、特殊说明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学院正式事业编制,不接收人事档案关系,不转移户口。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聘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1.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7月4日。个人通过发电子邮件(地址:bvcarsc@sina.com,邮件主题是:应聘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自荐报名。
2.网上资格初步审查。2016年7月4日前,招聘办公室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提交报名表、个人详细简历(详细注明工作经历),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身份证等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和考核。7月6日前招聘办公室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网上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请携带个人详细简历(详细注明工作经历),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组织人事处131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7月8日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学院组织应聘人员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靠前者作为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2日前电话通知本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确定人选。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安排为7月15日前。
招聘工作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组织人事处131室
联系人及电话:崔文瑞80358899-516
电子邮箱:bvcarsc@sina.com
附件1:岗位说明书-20160623
附件2:报名表-20160623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6年6月23日